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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象山大道115号房屋5套公开招租

日期:2020-06-18 10:53:50

 

                                     

项目编号:jmcq2020015 挂牌日期:2020-06-18
项目名称:荆门市象山大道115号房屋5套公开招租 挂牌价  标的一:800元/月;标的二:800元/月;标的三:600元/月;标的四:600元/月;标的五:500元/月;
所在地区:荆门市象山大道115号 行业类别:
联 系 人: 万先生  邹先生 联系电话:0724-2633268
转  让  标  的  简  介一、批准情况 荆门市财政局于2020年5月27日出具的荆财资函【2020】25号《关于对荆门市公安局资产出租的批复》同意该资产公开招租。
二、资产评估情况 荆门正信资产评估事务所以2020年5月13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荆正评报字【2020】第011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三、招租标的基本
情况
1、该标的位于荆门市象山大道115号(原保安公司住宅楼4套和平房1间)。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国有资产处置工作的规定》,荆门市财政局于2020年5月27日同意该房屋对外公开招租,房屋信息如下:
标的一:一单元1楼东住宅1套,面积64.5平方米,租金800/月;
标的二:一单元1楼西住宅1套,面积64.5平方米,租金800/月;
标的三:一单元2楼东住宅1套,面积64.5平方米,租金600/月;
标的四:一单元5楼东住宅1套,面积64.5平方米,租金600/月;
标的五:二单元1楼西侧平房,面积82.2平方米,租金500/月。
 
 
 
 
 
 
 
 
 
 
 
 
 
四、瑕疵和需要披
露的事项
1、标的以现状招租。
2、房屋目前均为租赁状态,意向承租方成功受让后,须自行与原承租户协商房屋腾退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装修费等)。
3、标的所披露的面积为评估报告测算面积,仅为项目出租时提供参考。双方不得以房屋及土地实际面积与公告披露面积产生差异而要求作标的价格调整或补偿。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申请前需实地踏勘,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标的的相关信息资料,意向承租人一旦提出承租申请,即表明对该标的一切现状及瑕疵予以知晓和认可。并对本次承租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自愿承担。
4、意向承租人报名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套;项目成交后,由产权交易公司从意向承租人报名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自动转为标的租金。
 5、意向承租人应于公告截止之日17:00时前到武汉光谷联交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承租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为准)足额缴纳保证金,并填写《房屋承租委托协议书》进行报名登记,方可取得意向报名资格。
6、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办理意向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场内协议的方式交易。若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竞价结束,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房屋承租合同书》;未竞得租赁资格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报名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凭原报名保证金收据退还至原缴款账户(不计息)。
7、意向承租人成功取得承租资格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缴清租赁余款至产权交易公司指定账户;出租方在5个工作日与承租方办理房屋移交手续。
 本公司对出租房产所作的一般性介绍及相关说明均为参考意见,不构成对标的瑕疵承担担保责任。
公  告  期 2020年6月18日----2020年7月2日
五、对承租方的要求 1、意向承租人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承租方不得利用该资产从事非法活动,如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承租人承担。
3、租赁合同期限为一年一签,租金一年一付。如需续约须在合同到期前2个月联系出租方商谈续约事由。
4、承租方在承租期间,不得转租或分割出租,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随意对房屋进行装修、维修、改造。若需对房屋进行装修,需经出租方同意,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装修不得改变房屋承重结构和整体建筑格局,符合荆门市消防安全要求等。承租期满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对装潢进行拆卸,并不得要求出租方做任何补偿。
5、承租期间房屋日常维护、水电费、卫生费、物业费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承租期内,若遇到承租方提前终止出租合同,需提前6个月通知出租方,承租方不得以租赁期间改造装修费用、固定资产投入及经营期间损失等名义要求出租方以任何形式补偿,出租方不承担上述介绍及在承租方租赁期间所产生的任何费用。
 
 
六、承租方提出申请提交材料
1、法人:在公司填写《房产承租委托协议书》,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金证明,如需授权办理的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2、自然人:在公司填写《房产承租委托协议书》,提交自然人基本情况说明、身份证原件、资金证明;如需授权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金虾路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