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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理工学院听涛超市公开招租公告

日期:2021-09-02 10:49:21


项目编号:jmcq2021033 挂牌日期:2021-9-2
项目名称:荆楚理工学院听涛超市公开招租 挂牌价(年租金) 22.38万元/年
所在地区:湖北省荆门市象山大道33号 行业类别:教育
联系人:万龙  邹夏 联系电话:0724-2633268
出  租  标  的  简  介 一、批准情况 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73号)、《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本科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资发[2021]3号)、《荆楚理工学院商业网点经营管理办法》(荆理工办【2020】18号)等要求,将标的资产公开电子竞价招租。
二、资产评
估情况
湖北大信金恒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1年8月3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鄂金恒评字【2021】77号《荆楚理工学院房屋租金价值咨询评估报告》。
三、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1、出租方基本情况:荆楚理工学院(以下简称出租方)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独立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学校注册地址为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象山大道3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208004207079263,中文全称为:荆楚理工学院,中文简称为:荆楚理工。现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8000余人,在编教职工1122人。
2、出租标的基本情况:“听涛超市”位于荆楚理工学院听涛6栋学生公寓坐西向东负一楼,房屋面积约533.02㎡。
3、经营范围:超市及师生生活服务项目等。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或禁止设在校园周围的项目(包括并不限于网吧、卡啦OK娱乐场等项目);不得经营易燃易爆易产生污染的项目;不得在超市内从事食品热加工销售。(经营范围须报学校审批)
4、超市租期:出租超市自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止。
四、瑕疵和需要披露的事项 1、标的资产以现状整体公开招租,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向他人转让、转租标的资产。
2、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缴清第1个租赁年度租金;第2个租赁年度租金于2022年9月15日之前缴清;第3个租赁年度租金于2023年9月15日之前缴清(每个租赁年度按360日计算)。
3、房屋租赁履约保证金7万元,承租方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
⑴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若出现私自转租,从事违法违纪活动,或各种危及出租房屋安全的行为,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且剩余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⑵租赁期满或租赁终止时,经出租方验收确认出租房屋及附属设施无毁损、承租方未拖欠任何费用、无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和其他违约行为的,出租方在承租方归还承租超市之后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方。
⑶租赁期满或租赁终止时,若承租方毁损出租房屋及附属设施或承租方拖欠出租方租金等费用的,出租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减资产毁损费和承租方拖欠的租金等费用。
4、承租方在超市租赁期间,房屋装修装饰不得危及房屋安全。承租方对房屋(包括门脸)的装修装饰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方案应事先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设计方案应提供装修、预算方案(包括超市的整体布局、功能分区、货架摆放、人流疏散通道、消防通道等方案且方案科学、合理、可操作),房屋内外装修图(包括室内场地总平面布置图,超市招牌效果图)。未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原有结构和用途,房屋外不得乱搭乱建。
5、承租方应书面承诺装修装饰优先或强制采购获得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
6、承租方租赁超市须冠名使用“听涛”地域字眼,不得使用出租方名称(包括中英文全称和简称,如“荆楚理工学院”、“荆楚理工”等)。
7、承租方租赁超市开业前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商品流通许可证、员工个人卫生健康证等相关合法经营许可证照。提供影印件给出租方备案。
8、承租方租赁超市开业前必须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
9、承租方超市开业前必须制定公共卫生安全方案,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出租方鼓励承租方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10、承租方在校园经营活动中的经济事务和法律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承租方在校园经营活动中所造成的一切事故,由其承担全部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承租方在校园经营活动中如出现经济和法律上的纠纷,由其负完全责任。如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11、承租方必须合法经营,文明经商,服从行业管理,配备配足消防设施设备,经营期间严禁使用明火,保证消防、食品安全,遵守学校及周边治安管理规定,并对其使用的房屋和经营涉及到的有关治安问题负责。负责门前三包,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保证门、墙壁、玻璃等清洁。严禁出店经营。
12、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因租赁超市经营所产生的水电费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水电费由承租方装表计量,按商业用水用电价格标准结算。水费按季抄表缴纳,电费预付费方式购买。
13、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超市及水电等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超市及设施损坏的,承租方立即负责修复或照价经济赔偿。
14、承租方经营期间,商品销售价格信息报学校备案并在销售场地明码标价公开,商品销售价格水平不高于同期就近区域市场平均价格水平。
15、出租方依法享有标的资产物权。租赁期满或者租赁终止时,承租方无条件归还承租标的资产,移交承租房屋门锁钥匙。承租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者租赁终止次日搬离自行添置的设备设施等资产,不得留存物品影响标的资产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不撤离的自行添置的设备设施等资产,出租方将视为承租方弃物,有权自行处置并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出租方不承担标的资产装饰装修、设备设施等任何费用也不给予任何补偿。租赁房屋上的装修装饰附作物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
五、项目对意向承租方的条件要求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从事与标的资产同等及以上经营面积、经营规模且具有三年及以上超市从业经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租赁,意向承租方须提供《非联合体租赁声明函》。
3、意向承租方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鄂财函〔2017〕214号)的要求,根据报名文件开启时间之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出租方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4、意向承租方应当具备承担租赁项目、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责任的能力。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件在有效期内。
5、意向承租方须提供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1年社保证明(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人员花名册及缴费凭证)。
6、意向承租方应承诺尊重出租方拥有的项目监管权,若成为承租方后在校园内经营活动遵循执行学校相关管理制度。
7、意向承租方报名保证金为人民10万元整。应于公告截止之日17:00时前到武汉光谷联交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报名保证金到账为准)足额缴纳承租保证金及申请材料,并填写《房屋承租委托协议》进行报名登记,方可取得意向承租资格。
  8、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场内协议的方式交易。若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实施交易;竞价结束,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未竞得租赁资格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承租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缴款账户(无息)。
9、项目成交后,由武汉光谷联交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从确认的承租方报名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后,余款自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缴清第1个租赁年度租金后,凭缴款收据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至承租方原缴款账户(无息)。
10、出租方不组织踏勘现场活动,意向承租方自行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11、出租方向意向承租方提供的有关标的资产的资料和数据,是出租方现有的能使意向承租方利用的资料。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2、标的资产所披露的房屋面积仅为项目出租时提供参考。双方不得以房屋面积与公告披露面积产生差异而要求作价格调整或补偿。意向承租方在提出承租申请前需实地踏勘,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标的资产的相关信息资料,意向承租方一旦提出承租申请,即表明对该标的资产一切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晓和认可。并对本次承租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自愿承担。不因取得租赁权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对出租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本公司对出租房产所作的一般性介绍及相关说明均为参考意见,不构成对标的瑕疵承担担保责任。
公告日期 2021年9 月2日——2021年9 月15日
六、意向承租方提出申请提交材料 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证书在有效期内)。
⑵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9、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和提交报名文件截止日期前近三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⑶提交近2年依法缴纳税收和近1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⑷提交报名文件截止日期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产权交易机构要求的其他资料。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金虾路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