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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沙洋县白庙岗路蓝馨佳苑小区地下车位招租公告

日期:2020-11-01 10:46:19

项目编号:jmcq2021036 挂牌日期:2021-11-1
项目名称: 沙洋县白庙岗路蓝馨佳苑小区地下车位公开招租
挂牌价独立车位:标一:1.6万/20年、标二:1.6万/20年、标三:1.4万/20年、标四:1.4万/20年、标五:1.4万/20年、标六:1.4万/20年、标七:1.4万/20年、标八:1.4万/20年、标九:1.4万/20年、标十:1.4万/20年、标十一:1.4万/20年、标十二:1.4万/20年、标十三:1.4万/20年、标十四:1.4万/20年、标十五:1.4万/20年、标十六:1.4万/20年、标十七:1.4万/20年、标十八:1.4万/20年、标十九:1.4万/20年、标二十:1.4万/20年、标二十一:1.4万/20年、标二十二:1.4万/20年、标二十三:1.4万/20年、标二十四:1.4万/20年、标二十五:1.4万/20年、标二十六:1.4万/20年、标二十七:1.4万/20年、标二十八:1.4万/20年、标二十九:1.4万/20年、标三十:1.4万/20年、标三十一:1.4万/20年、标三十二:1.4万/20年、标三十三:1.4万/20年、标三十四:1.4万/20年、标三十五:1.4万/20年、标三十六:1.4万/20年、标三十七:1.4万/20年、标三十八:1.4万/20年、标三十九:1.4万/20年、标四十:1.4万/20年;
子母车位:标一:2.4万/20年、标二:2.4万/20年、标三:2.4万/20年、标四:2.4万/20年、标五:3.6万/20年、标六:3.6万/20年、标七:2.4万/20年、标八:2.4万/20年、标九:2.4万/20年、标十:2.4万/20年、标十一:2.4万/20年、标十二:3.6万/20年、标十三:2.4万/20年、标十四:2.4万/20年、标十五:3.6万/20年;
所在地区:荆门市沙洋县白庙岗路蓝馨佳苑小区 行业类别:
联 系 人: 万先生  邹先生 联系电话:0724-2633268
 一、批准情况 该标的招租经湖北鼎安集团七里湖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同意公开招租。
标 的 简 介二、资产评估情况 湖北循其本价值鉴定评估有限公司以2021年5月26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鄂循价鉴【2021】第23071号商铺租赁价格评估报告书。
三、标的基本
情况
1、标的车位位于荆门市沙洋县白庙岗路蓝馨佳苑小区地下人防工程,划线77个车位,其中单独车位40个,子母车位15个(37个车位合并),详细情况如下:
 
 
 四、瑕疵和需要披
露的事项
1、标的使用权以现状、只对小区内有租赁资格的业主招租,租赁期限为20年,目前为空置状态。
2、标的所披露的面积为评估时的测算面积,仅为项目出租时提供参考。双方不得以车位面积与公告披露面积产生差异而要求作标的价格调整或补偿。
3、意向承租方在提出承租申请前需实地踏勘,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标的相关信息资料,意向承租方一旦提出承租申请,即表明对该标的一切现状及瑕疵予以知晓和认可。并对本次标的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自愿承担。不因标的承租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对出租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4、租金一年一付(一次性付清20年)。如需续约须在合同到期前2个月联系出租方商谈续约事由。
5、承租期间需服从蓝馨佳苑小区物业服务公司管理,车位物业服务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按期缴纳。
本公司对标的所作的一般性介绍及相关说明均为参考意见,不构成对标的瑕疵承担担保责任。
公告期   2021年 11 月 1 日------ 2021年11月12日
五、对受让方
的要求
1、意向承租方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必须是蓝馨佳苑小区一期经适房、二期棚改房签订购房合同的业主(根据转让方提供业主名单确定),不接受小区以外的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报名。
2、意向承租人报名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项目成交后,由产权交易公司从意向承租人报名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自动转为标的租金。
3、按照出租方要求及从小区规划、管理等实际方面综合考虑,小区内有资格租赁的意向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只能承租一个单独车位或1个子母车位,承租方成功租赁后,不得擅自改变标的的用途及在标的附近乱搭乱建。
4、意向承租方应于公告截止之日17:00时前到武汉光谷联交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受让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为准)足额缴纳租赁保证金,并填写《车位租赁委托协议书》进行报名登记,方可取得租赁资格。
5、标的成功租赁后,报名保证金扣除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自动转为标的租金。租金余款需在3个工作日内交清并签订车位租赁合同,自车位租赁合同签订后在5个工作日内自行与出租方办理车位移交及物业登记手续。
6、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场内协议的方式交易。若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竞价结束,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未竞得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缴款账户(不计息)。
7、承租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在收到全部的交易价款和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五、对受让方
的要求
 
8、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武汉光谷联交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交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交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1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租赁申请的;2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车位租赁合同的;3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要求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及《车位租赁合同》或放弃租赁的。 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车位租赁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六、受 让 方 提 出 申 请 提 交 材 料 自然人:在公司填写《产权受让委托协议书》,提交自然人身份证原件、资金证明;如需授权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金虾路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