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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H0919警畅达牌小型专项作业车、鄂H0998警猎豹牌小型普通客车公开转让

日期:2022-03-08 16:14:02

 

项目编号:jmcq2022001

挂牌日期:2022-3-8

项目名称:1、畅达牌小型专项作业车(鄂H0919警)2、猎豹牌小型普通客车(鄂H0998警)

挂牌价 

人民币:1、1.98万元

        2、2.2464万元

所在地区:荆门市东宝区象山一路16号

行业类别:

联 系 人: 万先生  邹先生

联系电话:0724-2633268

转    让  标  的  简  介

批准情况

荆门市漳河新区财政局于2020年10月9日及2020年12月10日出具的《资产处置通知书》批准同意公开转让该资产。   

资产评估情况

湖北大信金恒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0年8月25日及2020年11月2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鄂金恒评咨字【2020】78号、鄂金恒评字【2020】124号)。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一

机动车品牌

畅达牌

原车牌号码

鄂H0919警

车架号

LNVU1CA33DV702949

登记日期

2013年12月9日

购置日期

2013年12月

颜色

白/蓝

使用年限

9

数量

1

排量

2499ML/88KW

排挡


行驶公里数

约20万公里

年检至

2020年12月

交强险

2020年11月15日

标的二

机动车品牌

猎豹牌

原车牌号码

鄂H0998警

车架号


登记日期

2017年5月4日

购置日期

2017年5月

颜色

白/蓝

使用年限

5

数量

1

排量

1997ML/130KW

排挡


行驶公里数

约7万公里

年检至

2021年5月

交强险

2021年4月3日

其他说明

1、根据评估报告书显示鄂H0919警使用公里数较多、要过户重新办证牌等问题。

2、根据评估报告显示鄂H8056警已行驶里程7万公里。

上述车辆具体违章次数、扣分、罚款数据以车管所系统查询为准(买受方自行查询违章、扣分、罚款等相关数据,不得以车辆违章查询不准确为由而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拒绝办理车辆过户等相关手续)。

 

 

 

 

 

 

 

 

 

 

 

 

瑕疵和需要披

露的事项

1、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不含车牌)、按车整体转让,过户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过户所涉税、费,以及维修费、违章费、保险费、年检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2、意向受让方在提出受让申请前需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勘察,对标的作充分了解,意向受让人一旦提出受让申请,即表明对该标的现状和瑕疵知晓和认可,一旦受让成功不得以对标的物相关信息了解不详为由拒绝交付,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风险)对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荆门产权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荆门产权公司及转让方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与义务。  

3、标的属于警用专项作业车辆,成交后过户需买受人自行变更全车油漆、重新办牌证及提档(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警用车牌由公安部门收回。

4、车辆成交后,转、受双方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实际行驶公里数与评估报告显示数据如有差异,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5、如受让方需将转让标的转移至外地的,自行到当地车辆管理部门详细了解转入地的车辆管理政策、限购政策和环保政策等规定,并提前备齐办理相关手续所需文件资料。成交后,因转入地车辆管理所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或不接收为由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6、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由湖北大信金恒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资产转让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鄂金恒评咨字【2020】78号、鄂金恒评字【2020】124号)的所有内容,不持异议。

本公司对标的所作的一般性介绍及相关说明均为参考意见,不构成对标的瑕疵承担担保责任。

公  告  期

2022年3月8日----2021年3月21日

对受让方的要求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该标的不接受联合受让。

2、意向受让报名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整/辆;标的成交后,报名保证金扣除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自动转为标的成交价款。

3、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截止之日17:00时前(以受让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到荆门产权公司足额缴纳受让保证金,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并填写《产权受让委托协议》进行报名登记,方可取得受让资格。

4、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场内协议的方式交易。若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缴款账户(不计息)。

5、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及车辆评估费用支付到荆门产权公司指定账户。并缴纳过户押金人民币5000元/辆,自车辆移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过户(提档)手续,过户押金在办理过户手续后凭缴款收据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6、经资格审核,被确认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缴款账户(不计息)。

7、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荆门产权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荆门产权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荆门产权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荆门产权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⑴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⑵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⑶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⑷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支付转让价款的。

 

受让方提出申请 提交材料

1、法人:在公司填写《产权受让委托协议书》,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金证明,如需授权办理的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2、自然人:在公司填写《产权受让委托协议书》,提交自然人基本情况说明、身份证原件、资金证明;如需授权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金虾路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