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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旅牌XML6807J23大型普通客车转让公告(2次挂牌)

日期:2020-10-26 17:14:49

 

 

项目编号:jmcq2020018 挂牌日期:2020-10-26
项目名称:金旅牌XML680J23大型普通客车转让 挂牌价  人民币:3万元
所在地区:荆门市漳河新区健生路9号 行业类别:
联 系 人: 万先生  邹先生 联系电话:0724-2633268
转  让  标  的  简  介一、批准情况 荆门市漳河新区财政局于2020年7月2日出具《资产处置通知书》批准同意转让。
二、资产评估情况 湖北大信金恒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0年5月27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鄂金恒评字【2020】7号评估报告书。
 
 
 
 
 
三、标的基本
情况
车辆信息:机动车所有人登记为荆门市六〇五学校,实际占有人为荆门市楚天学校,车辆品牌型号金旅牌XML6807J23、现牌照号鄂H08707、车身颜色黄、排量/功率4257ML/132KW、核定载客人数35人、登记日期2012年3月29日、车辆年检至2020年3月31日、保险日期缴至2020年3月、根据车辆行驶证显示强制报废期止:2032年3月29日;该车辆累计行驶里程约20万公里、已使用年限8年、车辆车况一般,外观一般,车载电瓶已存在亏损状态,行驶里程较长,车辆各零部件均有不同程度损坏,行驶时车辆的转向盘操纵稳定性较差,发动机运转不平稳,机油消耗量较大等问题。
该车辆具体违章次数、扣分、罚款数据以车管所系统查询为准(买受方自行查询违章、扣分、罚款等相关数据,不得以不准查询车辆违章为由而拒绝办理车辆过户等相关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承担费用。
 
 
 
 
 
 
 
 
 
 
 
 
 
 
四、瑕疵和需要披
露的事项
1、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不含车牌)、按车整体转让,过户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过户所涉税、费,以及维修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2、本次转让车辆为35座大型普通客车,意向受让方在提交报名申请前,须自行查验是否符合购买条件、达到车辆落户标准。成交后,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车辆登记手续。
3、意向受让方在提出受让申请前需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勘察,对标的作充分了解,意向受让人一旦提出受让申请,即表明对该标的现状和瑕疵知晓和认可,一旦受让成功不得以对标的物相关信息了解不详为由拒绝交付,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风险)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交易机构及转让方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与义务。
4、车辆成交后,转、让双方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实际行驶公里数与评估报告显示数据如有差异,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5、如受让方需将转让标的转移至外地的,自行到当地车辆管理部门详细了解转入地的车辆管理政策、限购政策和环保政策等规定,并提前备齐办理相关手续所需文件资料。成交后,因转入地车辆管理所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或不接收为由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6、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由湖北大信金恒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资产所出具的鄂金恒评字(2020)7号评估报告书并不持异议。
本公司对标的所作的一般性介绍及相关说明均为参考意见,不构成对标的瑕疵承担担保责任。
公  告  期 2020年10月26日----2020年11月6日
五、对受让方的要求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单位。该标的不接受联合受让。
2、意向受让报名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元整/辆;标的成交后,报名保证金扣除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自动转为标的成交价款。
3、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截止之日17:00时前到武汉光谷联交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受让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为准)足额缴纳受让保证金,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并填写《产权受让委托协议书》进行报名登记,方可取得受让资格。
4、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场内协议的方式交易。若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缴款账户(不计息)。
5、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支付到武汉关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专用账户。并缴纳过户押金人民币10000元/辆,自车辆移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过户(提档)手续,过户押金在办理过户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6、经资格审核,被确认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缴款账户(不计息)。
7、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荆门产权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荆门产权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荆门产权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荆门产权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⑴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⑵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⑶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⑷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支付转让价款的。
六、受 让 方 提 出 申 请 提 交 材 料 法人:在公司填写《产权受让委托协议书》,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金证明,如需授权办理的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金虾路14号)